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9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繳納期間自10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稅單(含以電子方式傳送至信箱者)將於109年10月23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務必留意。
該處進一步說明,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12月2日)24時前,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利用下列方式申請輕鬆補單:
 
一、「說一說」:撥打該處所屬各分處電話,或跨縣市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
 
二、「連一連」: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線上申請補發。
 
三、「寫一寫」:以書面方式(格式不拘),敘明申請事項,寄交該處所屬各分處。
 
除上述補發稅單方式外,納稅義務人亦可於開徵期限內,以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直接進行繳稅,無稅單嘛ㄟ通喔!
 
更新日期:109-10-20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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