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民眾於接獲退稅支票時,請儘速向銀行兌領,以免因遺失或超過兌領期限,致無法兌領。
該局特別提醒!退稅支票均會以雙掛號寄送退稅人,若逾發票日一年未兌領,稅捐機關必須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繳庫,退稅款一經辦理繳庫後,納稅義務人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手續較為繁瑣;該局呼籲納稅人多加運用自己的存摺辦理直撥退稅,使徵納雙方互利又簡便。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建議或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1-26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人氣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