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民眾於接獲退稅支票時,請儘速向銀行兌領,以免因遺失或超過兌領期限,致無法兌領。
 
   該局特別提醒!退稅支票均會以雙掛號寄送退稅人,若逾發票日一年未兌領,稅捐機關必須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繳庫,退稅款一經辦理繳庫後,納稅義務人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手續較為繁瑣;該局呼籲納稅人多加運用自己的存摺辦理直撥退稅,使徵納雙方互利又簡便。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建議或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1-26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人氣153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1 蔡麗華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地址:新竹市勝利路175號7樓之2   電話:03-5250724   傳真:03-524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