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民眾詢問,欠稅被移送強制執行後,除扣款及扣薪外,執行分署會拍賣我的不動產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欠稅案件,依法移送執行後,執行分署會先寄發傳繳通知給義務人並限期繳納,其未繳納者,執行分署會陸續執行扣款及扣薪等執行程序,如仍不足清償,執行分署則會執行拍賣義務人之不動產。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對應納稅額如無疑義,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造成損失。如仍有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由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11-27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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