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保護納稅者權利,提供必要協助,指派5名稅務專業背景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經由受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之申請,除納稅者可獲得納保官迅速專業的協助外,亦可經由納保官協助解決稅捐爭議,並減少行政救濟案件。
 
該處進一步表示,為提升服務效能,該處網址(https://www.kctax.gov.tw)主題專區,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有相關資訊可供民眾參考;另外也提供線上申辦管道,包含稅捐爭議之溝通協調案件、申訴陳情案件及救濟諮詢協助案件,納稅者均可透過網路線上申請方式請求納保官協助,請善加利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9-12-17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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