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楊小姐來電詢問,收到地方稅務局寄來的退稅支票,要如何領取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退稅支票應攜帶存摺簿、印章至往來金融機構臨櫃辦理兌領手續,其兌領注意事項如下:
 
一、票面未達3,000元:不標記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若欲兌領現金限定臺灣銀行臺中分行辦理。
 
二、票面3,000元以上、未達1萬元僅標記劃線,限存入帳戶。
 
三、票面1萬元以上加註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標記,限存入本人帳戶。
 
  該局貼心提醒,退稅支票會以掛號郵寄或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至提款機領取退稅。若有安全疑慮,該局另有提供「直撥退稅」服務,民眾可約定退稅款自動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免除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支票的時間,也不用擔心支票遺失,便捷又省時。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9-12-21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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