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因夫妻各享有一生一次的機會,如果土地、房子都登記在夫名下,夫已享用過一生一次之後,再次出售時可以利用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先把土地贈與妻再以妻的名義簽定買賣契約,即可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地上建物所有權為其中1人所有,出售前一年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未曾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的稅率為10%,一般用地的稅率以累進稅率20%至40%來計算,稅率相差甚多,建議民眾可做適當租稅規劃,以達節稅效果。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9-12-28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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