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有診所收到該局寄發的印花稅輔導函,來電詢問如何利用網際網路按期彙總報繳印花稅?
 
稅務局說明,醫療院所收取醫療費所書立之銀錢收據,除健保給付的部分負擔免納印花稅外,其餘包括掛號費、住院伙食費、假牙、植牙、齒列矯正、眼科雷射手術或雷射除斑等自費項目,不在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內者,均應按4 ‰稅率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最近針對轄區內未申請彙總繳納的各科診所發函輔導,若應貼繳印花稅之憑證眾多者,可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於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2個月為1期,分別於每單月之15日前自行申報並繳納印花稅款。凡經該局核准彙總繳納者,即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網路帳號,使用網路方式報繳印花稅,報繳期限將延至每單月17日24時。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透過網路報繳印花稅,除了節省購買印花稅票的時間外,更可避免逐件貼花、銷花之不便及因銷花不全、不合法銷花而遭受處罰之情事發生。
 
 若有任何印花稅的問題,請撥打總局服務電話:(03)5518141分機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4-08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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