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彰化市、和美鎮及花壇鄉部分村里自本(110)年4月6日起實施「供5停2」分區供水,營業人如受限水影響,有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情形,房屋納稅義務人可向該局提出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就實際未作營業使用的部分,由營業用稅率3%改為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非自住用稅率1.5%或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以降低房屋稅負擔。

納稅義務人如欲進一步瞭解房屋稅調減規定,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服務。
更新日期:110-04-12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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