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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麗華事務所 - 最新消息 | 2021-04-23 02:18:57
基於交通安全考量,法令明定車輛應定期參加檢驗,但車輛雖已經監理機關完成檢驗,惟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必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始准予參加檢驗的規定,所以驗車≠沒有欠稅費。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使用牌照稅均於每年的4月份徵收,車主在辦理車輛檢驗時,請向稅務局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以確保自身的權益,如逾期未繳稅行駛公共道路,除補稅外將處以1倍以下罰鍰。如果仍有疑問,可以向基隆市稅務局洽辦:
 
基隆市稅務局地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2號
   電話:(02)24331888轉731至738   
 

 
新聞稿聯絡人:蕭美桂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
更新日期:110-03-25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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