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常有民眾詢問110年期房屋稅的繳納期限是不是延長到6月30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除了在繳納期間內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因繳納不便房屋稅可展延到6月30日繳納外,今年房屋稅的繳納期限並未延期,仍為5月31日,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繳納,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即110年6月3日起)將加徵滯納金1%。
 
  該局說明,所得稅受疫情增溫影響,財政部開會決定報稅截止日延長到6月30日,但房屋稅與綜所稅不同,稅捐稽徵機關開徵房屋稅免經納稅義務人申報,是直接寄發繳款書給納稅義務人繳納,比較沒有民眾群聚到稽徵機關申報的疑慮,所以除了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在繳納期間內如果正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房屋稅可展延到6月30日繳納外,房屋稅的繳納期限仍為5月31日,但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地務局提供以下免出門多元繳稅管道讓納稅義務人選擇:
 
一、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進行線上查繳稅,或利用手機、平版電腦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可快速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繳納方式可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
 
二、透過電話語音(請撥412-6666或412-1111,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02(或04或07);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或7),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166#)進行繳納,繳納方式可用信用卡或納稅義務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但信用卡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三、行動支付工具:納稅義務人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例如「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8大公股銀行之行動網銀等),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自動帶入繳稅資料,輕鬆完成繳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辦理房屋稅相關疑義問題,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5-28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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