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只要是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不論是否為合法建物或無照違章建築房屋,均屬房屋稅課徵標的。
 
該局進一步表示,臨時性接待中心及樣品屋核屬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課徵房屋稅範圍,所有人應於建造完成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設籍課徵房屋稅,以免未申報而受罰。爾後如建物拆除,應立即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註銷房屋稅籍,停止課徵房屋稅,以維自身權益。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10-09-16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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