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近期報載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各項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金額及減稅額,皆為外界預估數字,非正式公告之數額及金額;該部將依規定於110年12月底前公告111年度各項金額及110年度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財政部指出,按物價指數連動之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112年5月申報時適用)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應以上次調整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111年度適用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係指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至110年度10月底為止12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之上漲幅度,判斷是否應予調整相關數額及調整金額,由於尚未屆10月底,總處亦尚未公布,該部尚無從辦理。
 
至110年度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111年5月申報時適用),係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60%訂定。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俊龍、蔡科長孟洙
聯絡電話:2322-8122、2322-8147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1-10-13 更新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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