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日前李小姐任職的公司會計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寄發的執行命令,要求每個月將李小姐薪資扣押三分之一以繳納欠稅,來電詢問是否該配合辦理。
 
       稅務局表示,已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案件,如查到義務人有薪資所得,行政執行分署會對公司行號寄發扣押薪資的執行命令,要求將員工每月應領薪資在三分之一範圍內予以扣押,並交移送機關代為繳納欠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公司行號在接獲執行命令時,發現欠稅員工已經離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辦理扣薪,務必要在10日內向行政執行分署聲明異議;如未提出異議,亦未配合辦理,行政執行分署可依移送機關之聲請,直接針對公司行號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收到扣薪執行命令的公司行號,接獲之後千萬不要置之不理,以免徒增不必要的困擾。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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