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自11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5,250元,扣繳單位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薪資所得時,其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應按給付總額扣繳6%;若全月薪資給付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1.5倍(即逾37,875元),則按給付總額扣繳18%

扣繳單位給付非境內居住者薪資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依前揭規定扣取稅款,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並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事宜,以免受罰。

該局特別呼籲,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tax.nat.gov.tw)下載最新版「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透過網路傳輸即可完成申報,請多加利用以節省時間及節能減碳。
民眾如有稅務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王股長  06-2298075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2-01-04 更新日期: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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