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1-2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民眾張先生來電詢問,房屋頂樓欲增建廣告塔出租給廠商刊登廣告,房屋稅會增加多少?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了加重其房屋負荷外,並無增加該棟房屋之使用價值,所以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無須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課稅。至於出租廣告塔獲得之廣告收入,則應向國稅稽徵機關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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