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3-0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110年12月17日總統公布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法案,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為協助民眾快速掌握修法重點,貼心歸納成三大部分陸續講解,現正舉辦修法重點Part 1減負擔之FB貼文抽獎活動,快來參加吧!
此次稅捐稽徵法修法重點Part 1減負擔的部分有:
- 調降逾期繳稅滯納金加徵率:滯納金加徵率由「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
- 調降暫緩執行繳稅金額比例:修正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
- 新增得加息分期繳稅情形:協助有繳納意願之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捐,放寬納稅義務人可申請適用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情形。
- 違反憑證義務處罰具彈性: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由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修正為處「5%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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