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4-21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為防杜有心人士假借共有物分割,藉以規避土地增值稅,將自11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針對土地共有物分割案件展開清查。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於創設共有關係後,利用應稅土地與免稅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進行共有物分割,藉以墊高應稅土地之原地價。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利用此方式規避稅負,造成稅收損失,將全面清查該類案件。清查後若有取巧利用共有物分割墊高原地價者,將依實質課稅原則調回分割前之原地價,並通知地政機關更正。若土地已移轉者,將追補應納土地增值稅,逾期未繳,除加徵滯納金外,並移送執行,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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