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4-2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民權分局
(臺中訊) 111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將於4月底前陸續寄送,提醒民眾收到後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房屋稅開徵期間,可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保卡或已完成註冊之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W-Fid0),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即可線上查詢繳款明細,並可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開放繳納期間:111年4月26日0時起至111年6月3日24時止)。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透過申請約定「用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就不用擔心漏接稅單,申請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站,點選「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服務」,再依畫面指示操作;也可至稅務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書表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或利用繳款書上印製的電子郵箱欄位,填妥彌封後寄回稅務局;此外,也可親至稅務局所屬8個分局全功能櫃台辦理。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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