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將於今(111)年4月25日前以掛號陸續寄發,或以「郵簡」、「簡訊」方式通知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下載稅額試算相關書表。民眾取得並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內容無誤,只要在今年5月31日前,繳稅案件完成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以書面、電話語音、線上登錄等回復確認,就完成申報了!

該局說明,稅額試算案件除有多元的繳稅方式外,還有多種回復確認管道:

一、 繳稅案件: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以行動支付、信用卡、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轉帳,或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二、 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利用線上登錄、書面或電話語音[退稅案件限沿用前一年度結算申報繳(退)稅成功之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帳號辦理轉帳退稅者]等方式確認。

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自今年4月25日起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提醒,如果不同意試算內容,例如想增加扶養親屬或改採列舉扣除額等,可多加利用手機報稅或網路報稅完成結算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呂股長 06-2223111轉8109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2-04-25 更新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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