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預售屋買受人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前,支付定金或類似名目的金額,取得購屋預約單,也就是紅單,是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應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並回溯至去(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都適用,該所特別呼籲,民眾如有紅單交易在今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免予處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北斗稽徵所綜所稅股郭小姐

電話:04-8871204分機211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2-06-25 更新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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