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8-2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站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場所,而實際交易均於拍賣網站之平台完成,房屋實際未做營業使用,還是可以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網拍業者之營業登記處所中,有堆放貨物或有實際營業之情事,則該部分面積並不屬於住家用範圍,應與實體商店一樣,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民眾如有其他疑問,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人氣111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1 蔡麗華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地址:新竹市勝利路175號7樓之2   電話:03-5250724   傳真:03-524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