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父母贈與兒子股票,已申報贈與稅,辦理過戶登記時需要繳納證券交易稅嗎?

       該局說明,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私人間買賣股票時,應由買受人於買賣交割之當日,按成交價格3‰代徵證券交易稅,並於代徵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另依證券交易稅條例實施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有價證券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非屬交易行為,應免課徵證券交易稅。因此,父母贈與兒子股票,符合「因贈與而取得」之規定, 非屬交易行為,應免課徵證券交易稅。

       該局提醒,民眾因贈與而移轉股權欲辦理移轉登記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俾憑辦理股權移轉過戶,故即使贈與金額低於免稅額或屬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需繳納贈與稅也要辦理贈與稅申報。股票發行公司在受理股東股票移轉登記時,應檢視股東有無檢附上開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以免因違反規定而受罰。如有任何疑問,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陳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81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2-10-05 更新日期: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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