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10-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當日地政機關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為當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期間長短,都須負責繳納該筆土地當年度「全年」的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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