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父親去世後遺留的老舊機車是否應辦理遺產稅申報?還是直接報廢就好?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有車輛時,應於死亡之日起6個月併同其他財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才能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2條及33條規定,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1年內辦理異動登記,公路監理機關將會註銷該車輛牌照,車輛如因老舊不堪使用,繼承人亦可逕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事宜。如有疑義,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詢問。【#232】
提供單位:楠梓稽徵所 聯絡人:黃國明主任 聯絡電話:(07)3522394
 
撰稿人: 葉文程 聯絡電話:(07)3522491 分機5035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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