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1-0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縣府申辦工廠設立(變更)登記時,就可以同時申請地價稅工業用地優惠稅率(10‰)及房屋稅營業用稅率減半(1.5%)徵收,不但能減少民眾於機關間奔波,亦能維護民眾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部分如符合工業用地優惠稅率條件者,可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坐落所屬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房屋稅部分需於減免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申請當月起適用,而已核准之優惠稅率,於原因及事實未變動前可繼續適用,免逐年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民眾,工廠用地通常比一般用地面積大,因此如果有申請相關優惠稅率,課徵的稅額將會差很多,為方便民眾申請房屋稅適用營業用減半課徵及地價稅工業用地優惠稅率,稅務局特別與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辦理跨機關合作,歡迎多加利用。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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