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1-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稅籍,每年均依規定辦理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112年度清查工作自2月1日起展開至11月底止(4~5月除外),以落實房屋稅稽徵。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常因情況需要,變更房屋用途或增建房屋卻疏於申報,導致房屋稅籍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因此清查重點為查核房屋是否有使用情形變更及新建、增建、改建,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房屋新建、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在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該局所屬分局申報,以免發生漏稅而受罰。
 
    該局提醒,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該局網站
(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行動應用程式(APP)「中稅e把照」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辦。如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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