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4-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112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除汽車須繳納使用牌照稅外,151cc以上的機車也在課徵範圍內。
 
    機車依排氣量大小繳納不同稅額,車主可從行車執照上記載的排氣量得知自己愛車是否需要繳稅;臺中市為打造綠能環保潔淨家園並降低移動汙染源,已延長電動汽機車至114年底免徵使用牌照稅,電動車車主不會再收到稅單。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貼心提醒,請民眾於每年4月使用牌照稅開徵時,多加注意是否收到稅單,並於期限內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另今年因應銀行業於5月1日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間最後一天順延至5月2日(星期二),可在繳納期限內運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轉帳繳納,亦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正面之QR Code專區連結至財政部繳稅網站進行繳納,管道多元又便捷。
 
    您如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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