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又到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倘有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致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得於所得稅規定申報繳納期間(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該局說明,為協助民眾渡過後疫情經濟停滯,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免加計利息。此外,納稅義務人如未受疫情影響,但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納所得稅,得向國稅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並依規定酌情核准分期繳納期數,最長36期。

該局進一步說明,無論是受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加息),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加息),均可以臨櫃、郵寄或電話向國稅局申請,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該局網站(
https://www.ntbsa.gov.tw)下載,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以線上申辦方式申請。

為利納稅義務人全程以線上完成所得稅申報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網路報稅系統(含手機報稅)之繳(退)稅頁籤,標有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者,請先選擇「現金/票據」或「非線上」繳稅方式,於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點選「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不加息)」或「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加息)」等文字,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辦,方便又快速。

為便利民眾瞭解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措施,該局網站設有「免出門申辦專區」,內置有相關規定及申請書表,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周組長 06-22298100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3-04-24 更新日期:2023-04-24 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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