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2-07-0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從事網路拍賣行業,如果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該房屋原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會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嗎?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網拍行業實際營業活動均於網站平台完成,且房屋必須以供住家使用為前提,則該房屋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有部分空間堆放貨物或供辦公室使用等情形,則該部分面積不屬於住家用課徵範圍,應與實體店面一樣,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依稅法規定,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
 
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人氣43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1 蔡麗華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地址:新竹市勝利路175號7樓之2   電話:03-5250724   傳真:03-524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