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來電詢問,他有位外國朋友最近購買一臺全新電冰箱,是否可以申請貨物稅退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12年6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4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2,000元為限,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申請退稅。
 
該局說明,不論購買人為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可申請貨物稅退稅,外國人須提供護照或居留證,並載明廠牌、品名、型號的統一發票或收據等證明文件影本,依規定格式填寫申請書,向任一國稅局提出申請。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組謝股長  06-2298084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3-09-28 更新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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