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4-0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自4月1日至4月30日止,為方便上班族民眾洽公,4月29日及4月30日共計2日,總局、三分局皆延長服務1小時(延長至18時30分),提供民眾洽辦使用牌照稅各項申請及查詢、補單業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提醒,開徵期間,民眾如果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號,進行線上繳稅;稅單總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超商櫃檯繳稅;或臨櫃至該局總局、三分局或派駐屏東監理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補單。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建議或疑問,歡迎撥打免費務電話0800-87999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人氣31
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

Powered by XOOPS © 2001-2011 蔡麗華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地址:新竹市勝利路175號7樓之2   電話:03-5250724   傳真:03-524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