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5月報稅季節將至,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務必謹慎核對所得資料是否正確,採用網路申報時,應確認是否上傳成功,以免結算申報程序未完成,影響自身權益。
       該局舉例說明,王君於106年度有執行業務、薪資及利息所得合計1,500,000元,已超過當年度規定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該局查獲,以標準扣除額核定補徵應納稅額15,000元。王君不服,主張其係透過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且以列舉扣除額方式計算應納稅額,並經由系統以信用卡繳納稅捐,請依原申報列舉扣除額方式核算應納稅額,申請復查。經該局查核結果系統並無王君上傳資料,致結算申報程序未完成,依所得稅法規定,無列舉扣除額之適用,復查駁回確定。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採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不要忘記確認是否上傳成功。其檢視方法可在申報上傳時,查看系統是否有回傳完成申報訊息、列印之申報資料有無「檔案編號」及「回報聯」,亦可於申報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查詢是否完成申報,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劉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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