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8-01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一定要等到建廠完成後才能申請,在建廠期間即可在地價稅開徵前 40 日(即 9 月 22 日)提出申請,惟今 年 9 月 22 日為例假日順延至 9 月 23 日,經審核符合規定後當年地價稅即可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逾期申請,就只能從申請的次年起開始適用。

      該局指出,建廠期間申請工業用地稅率應檢附建造執照 (建築物用途欄應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及其他相關文件。建廠完成後,應再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

     您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電話, 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    0800-000321

竹東分局    03-5969663    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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