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7-29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新竹市一名男子在關埔地區有多間金店面,113年24萬元的房屋稅卻未繳納,收到新竹市稅務局的禁止財產處分公文,才驚覺忘了繳稅,擔心因積欠稅款影響暑假已預定的親子出國旅遊行程,捧著現金至稅務局急著要補稅單,到銀行一次繳清稅款。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提醒民眾,經地政事務所登記為禁止處分之房屋、土地,將無法進行買賣、贈與及設定,須繳清欠繳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才可塗銷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之限制。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該男擁有關埔地區多間店面,頗有財力的好野人,因工作繁忙,找不到稅單,竟忘了繳稅!依規定逾期繳稅加徵近2萬4千元的滯納金,土地、房屋也被禁止處分。稅務局輔導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繳稅」,不用扣款手續費,也不用排隊繳稅,以後每年只需於扣款前預留足額存款,就會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帳戶扣款繳稅,繳稅便利免煩惱。
 
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務必依限繳稅,切勿置之不理,以免逾期未繳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可能遭扣薪、扣存款,執行動產、不動產或限制出境,影響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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