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常有民眾認為自己的老舊房屋,沒什麼價值,卻還是收到房屋稅單,對此感到相當困惑,坊間更流傳只要房屋屋齡超過40年就不必繳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每年減少房屋之課稅價值至殘值止,依目前規定,臺中市的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2仟元以下且該房屋供住家使用,是免徵房屋稅的,而房屋課稅現值雖隨折舊遞減,但只要房屋課稅現值超過10萬2仟元者,無論其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民眾倘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上該局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9-04-17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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