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7-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凡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交易之平台完成,且該房屋實際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該自用住宅用地上建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如符合上述規定之土地,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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