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3-08-28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無論是小型、大型汽車或是大型重型機車,均需投保強制險,逾期6個月以上未投保會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而後如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必須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繳稅款及處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後,使用公共道路(包含行駛及停放)被查獲,除補徵牌照註銷日至查獲日之使用牌照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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