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隨著各類新型產品不斷推陳出新,僅憑產品名稱或外觀仍難認定應否課徵貨物稅,進口廠商對進口貨物是否屬應稅貨物有疑問時,可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預先審核,以避免爭議。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課徵貨物稅類別有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及車輛類等7大類貨物。在海關進口稅則之「稽徵特別規定」欄註記代碼T(進口應課徵貨物稅)或T*(部分進口應課徵貨物稅),僅供進口人參考,貨物稅之徵課仍應依實到貨物是否屬貨物稅條例規定的應稅貨物辦理,進口人如不確定應否繳納貨物稅,得依財政部提供之預先審核便民機制,於貨物進口前,確實填寫「進口貨物貨物稅徵免申請書」,檢具相關型錄、操作說明及圖樣等文件,向各地海關申請預先審核。

財政部已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之稅務資訊項下建置「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提供「進口貨物貨物稅徵免申請書」下載及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核復案例查詢,歡迎廠商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70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發布日期:2025-03-18 更新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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