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4-04-24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近來有民眾向基隆市稅務局反應車輛雖然登記於其名下,但實際上均由親戚使用,目前親戚已不知在何處,使用牌照稅、燃料費均須由自己負擔,該如何解決。

         稅務局說明:有些民眾為了節省保險費,會將自己名義借由他人登記買車,但實際上車輛均交由他人使用,一旦借用者連人帶車行蹤不明。依稅法規定:仍會以車輛所有人為納稅人課徵使用牌照稅,如涉及違章行駛借用車輛仍會以車輛所有人為處分對象,將會替車主帶來無限之麻煩,不可不慎。

         特別提醒車主:車輛為動產,與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不同,千萬別為了貪圖小利,而將自己名義提供他人買車使用,如有上述情形請車主會同借用者前往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以免麻煩上身。

         民眾如果對於使用牌照稅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打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32至738向稅務局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張鈞傑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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