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在11月份開徵的時候,須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的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移轉時要注意當年度地價稅之稅捐歸屬,買賣雙方在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或按持有期間比例分攤,屬於當事人之間的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民眾如欲查詢土地之地價稅稅額,可連結至該局網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主題網/線上試算/地價稅稅額試算,點選稅地種類並輸入課稅面積、申報地價即可試算稅額,相當方便。民眾如有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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