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9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利用金融機構、郵局存簿或劃撥儲金帳戶辦理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的民眾,請記得於11月30日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的存款,以備扣款。
 
該處提醒民眾,轉帳繳納通知已於10月底前寄發給申請委託轉帳繳納地價稅之納稅人,11月底前請留意預留存款,以利金融或郵政機構順利扣款;若存款不足而無法扣款者,不會再作第二次扣款,該處將另行寄發繳款書催繳。
 
您對轉帳納稅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1-11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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