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開徵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如有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無法如期繳納地價稅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地價稅繳納期間向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如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營業額減少,個人因受疫情影響被減薪或非自願性離職,可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向該局申請延分期繳納稅捐,納稅義務人僅得就延期或分期繳納擇一申請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網站上已設置「防疫安心,e稅專區」,方便民眾取得相關資訊,亦提供延期或分期繳納申請書電子檔供民眾下載使用,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9-11-24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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