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電梯設備因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故須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107年7月1日起,房屋增設電梯設備若屬6人以上超過6停者,請記得檢附相關電梯合約等文件,向該局申報,以免日後遭查獲除責令補徵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  
 
民眾如果對於安裝電梯之房屋仍有其他課稅疑問,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2-01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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