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稅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詢問經營小吃店附設卡拉OK視聽設備供消費者唱歌,要繳納娛樂稅嗎?

該局說明,業者在營業場所附設卡拉OK設備供消費者使用,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比照KTV方式核課娛樂稅。

該局特別提醒,附設卡拉OK之業者應依規定於開業前向營業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否則被查獲未辦登記就擅自營業者,不只會向業者追繳娛樂稅,還會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9-12-07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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