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取得法拍房屋所有權後,忘記向稅捐機關辦理房屋移轉之契稅申報,以致有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仍為原所有權人,且房屋稅籍資料與地政機關登載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情形發生。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規定法拍屋仍應辦理契稅申報,民眾自領受法院發給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所有權,且需至房屋所在地之稅捐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一併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再至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12-16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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