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為現今社會普遍的居住型態,常設有管理委員會統一處理社區事務,並僱用管理員負責安全管理及代收文件等工作。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文書經大樓管理員簽收即為合法送達,縱事後未予轉交,仍不影響其效力。因此,該文書只要經管理員代為簽收,即發生送達之效力,不論其有無轉交或於何時轉交,民眾均不能以未收到文書為由抗辯。基於維護民眾權益,該局呼籲稅單可辦理轉帳方式納稅,即可避免未收而導致相關處罰之問題。
 
  倘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1-04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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