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納保官日前從電視媒體得知轄內民眾表達重購自用住宅房地之所得稅爭議訊息,遂主動聯繫國稅局,促使國地稅納保官合作輔導該民眾申辦土地增值稅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守護納稅者權益,成功化解租稅爭議。
 
高市稅處指出,納稅人A君於108年出售大樓房地,經國稅局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A君因誤解法令,透過電視媒體主張小屋換大屋,不服國稅局補稅處分;該處納保官從媒體得知訊息後即主動聯繫國稅局納保官了解案情,知悉A君於106年先行購入透天自住房地後,並未申辦土地增值稅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
 
該處納保官遂偕同國稅局納保官,向A君說明售屋及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之相關租稅法規,並協助辦理退還出售地之土地增值稅,不僅守護納稅者土地增值稅的退稅權益,也同時化解所得稅爭議,A君表示土增稅退稅款正好可用來繳納補徵之所得稅,非常感謝該處納保官主動關心協助保障其租稅權益。

   高市稅處進一步說明,該處設有5名納保官,提供納稅者租稅爭議案件溝通協調、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案件諮詢協助之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110-03-03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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