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0-11-1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又到了地價稅繳納的期間,常有許多納稅人因通訊地遷移,而未能收到稅單延誤繳稅,高雄市稅捐處提醒納稅人,倘有新購土地抑或搬遷新地址的情形,應主動通知土地、房屋所在地之稅捐處更正正確之投遞地址,俾讓稅捐單位能如期將稅單送達。
稅捐處指出,每當地價稅與房屋稅開徵時,常有民眾反映稅單地址不對或未收到稅單;因此,該處提醒有房屋或土地的納稅人應注意,稅單送達地址有異動時,記得提出更正。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義,可就近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也可以利用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查詢或申請稅單投遞地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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