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3-21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訂於112年1月1日施行,成年人除了可以自行購買手機、租房子、銀行開戶等,在稅務層面也要提早做好規劃,避免權益受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不只影響到結婚、投票權、法律行為責任,更影響到生活息息相關的租稅權益,以地方稅為例:
 
房屋稅:房屋符合自住住家用規定者,可適用1.2%優惠稅率,其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這項規定從112年元旦起,滿18歲的成年子女,就可以單獨計算戶數。

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自112年起,18歲以上子女設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其他自住條件,有機會多一處土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優惠稅率,比一般用地稅率節省4倍稅金。

土地增值稅:土增稅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才能適用,自112年起18歲以上子女即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讓年輕人更自主獨立,培養責任感和充分了解權利和義務,是成年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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