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11-06-2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如供公共通行,可免徵房屋稅。但如果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時,應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另騎樓雖未封閉但供出租營業人或自行設攤營業使用,亦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原本供營業使用或封閉騎樓部分,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請記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該局(分局)申請房屋稅減免,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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